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温继委办发(2022) 1 号
关于开展申报2022年温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局、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、龙港 市社会事业局、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、市级有关学会、温州医科大学继教 学院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:
为积极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 见》要求,加快推进我市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,继续完善线上线下 一体的教育模式,着力为基层卫技人员减负,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和管理实 效,现就做好2022年温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2022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紧紧围绕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和医教研实际需求,紧跟医学发展前沿,以需求为导向,以基层为重点, 以提升老百姓就医获得感为目标,切实提高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业 务水平。主题及主要内容须彰显医学领域的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和新
方法的"四新”要求,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创新性,课程设计 科学,展现形式新颖,学时分配合理,培训质量可靠.鼓励开展跨学科领 域的交叉复合型培训,,鼓励线上办班.
1.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(岗) 工作人员,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造 诣和技术水平,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,须 参与理论授课,授课时长不低于总时长的1/5.项目理论授课教师要具有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实验(技术示范) 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
技术职务,其专业与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要一致.
2.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(包括备案项目在内), 同一项 目只能通过一家单位申报,申报单位及主办单位需一致.对于2021年已举 办或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立项 项目可根据需要申请2022年备案项目.
3.申报单位(学、协会除外) 所属授课师资一般应占授课师资总数的 2/3以上。申报单位的师资授课时数应占总学时数的1/2以上。
4.学分授予按3学时授予1学分(1学时为40分钟) 核算,每个新申 报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3.0学分,申报备案项目最多不超过3.5学分
(申报人系统里填报时可手工修改系统自动生成的学分数).教学时数为实 际授课课时,不包括报到、开幕式、领导人讲话、参观工作室、会后总结、 撤退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。
5.鼓励各单位自建学习平台或联合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定的第 三方技术服务机构(附件3) 共同申报线上项目,立项后课程制作要求参 照浙江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程规范(附件4),项目课程要注重高质量、
精品化,展现形式注重高标准、多样化,培训内容注重实操性、具体化, 课程须设置考核和评价环节,招收学员数可不限本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比例 要求。对自建平台的学习流程、考勤考核的要求与经认定的第三方技术服 务机构标准一致。
6.申报项目拟招生人数应提前做好计划,线下项目鼓励小班化实操性 培训,每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200人,项目举办时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 过计划招生人数;线上项目招生人数可不设上限.教学对象须符合申报学 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.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(次) 数不超过 6期 ( 次) ,计划多期举办的项目需在申报时按计划填写,未经申报的项目 不允许多期举办。
二、其他规定
1.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取费用.
2.申报2022年备案项目方法同新项目申报方法(项目负责人和举办单 位通过同样的网络填报方式系统里申报并提供相关纸质材料),但须在填报 表最下方的"备注"栏里注明该项目2021年公布立项时的"项目编号"。 申报备案项目除举办起止日期、举办地点、举办方式、考核方式、拟招生 人数、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、申办单位联系人信息可变更外,其余项目信 息不得变更。
3.同一继教项目一旦入选国家级或省级,市级即不再入选.
4.学协会申报项目需避免内容雷同,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原则上不 得作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。
5.严禁项目混办,同期举办项目(含国家级、省级项目) 不得重复授
分.举办项目单位要明确举办继教项目的意义和目的,杜绝继教项目演变 为院内培训。要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外单位招收学员数不低于总学员 数的1/2.鼓励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招收成员单位学员,不低于总学员数 的1/2。继教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次年市级继续医学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参 考依据。
6.对线下市级继教项目将按照不低于公布项目总数的10%进行督导.
7.重申坚持继续医学教育公益性原则.申报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来自 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赞助和服务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申报的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初评后推荐至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.申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,缺一不可.申报人 的账户由单位管理员创建,为本系统独有,与省级继教项目申报系统账户 无关.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即日起--2022年2月25日,具体操作方法及 注意事项详见" 附件 1" (注意: 春节放假期间,申报系统将暂停运营, 具体开启时间另行通知).纸质申报材料于2022年3月3日17:00前提供 .
2.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,由单位管理部门通过管理账号登 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并完成纸质打印,打印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第3页《继 续医学教育项目廉洁承诺书》下方划线处及第4页处完成本人签名。纸质 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须一致.纸质汇总表"附件2"及纸质申报表(一 式 1份) 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(封面处和主办单位意见处), 于 2022 年 3月3日前连同电子版汇总表(Excel格式) 报送至温州市继教办,电子版 汇 总 表 通 过 QQ 发 给 市 继 教 办 陈 老 师 或 发 入 指 定 邮 箱
(E-mail: wzsjb@126.com) .
四、联系方式
市继教办联系人: 陈筱好 徐茜茜
联系电话: 0577-88813564
市继教办地址: 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“百榕大厦"11栋三至四单元 2楼205室.(温州市中心医院百里坊院区斜对面,墨斗小区正对面).
附件: 1.温州市申报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含备案项目) 申 报系统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
2.温州市申报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含备案项目) 汇 总表(请至下载中心下载)
3.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
4.浙江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程规范(试行)
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
2022 年 1 月 17F
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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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 年 1 月 17 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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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
温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(包括备案项目)申报方法 及注意事项
一、申报方法
单位管理员登录"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"
(htps: /zjyxjy.wsjkw.zjigovcn/.) 点击“(新) 学分管理系统",输入用户名 和密码进入"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"(http: /cme.wsjkw.zjigov.cn/kjptwsw) , 点击左侧菜单栏“市级项目申报系统"通过"机构/账号管理"进行创建。
申报人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通过http/eme.wsjkwzj.govcn: 8080/wzscme登 录申报系统,在单位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申报信息填写(包括新申报和 备案项目) ,填写时请忽略系统里的“填表说明"(此“填表说明"仅用于 申报省级继教项目时所用,非地市级继教项目的填报要求)).
1 . 申 报 人 填 报 项 目 信 息 从 http: //cme.wsjkw.zj.gov.cn: 8080/wzscme 进行登录,账号和密码由 单位提供。填写备案项目时务必请在填报表"备注"栏里注明2021 年公布立项时的"项目编号"。
2 . 单 位 打 开 学 分 管 理 系 统 : http: //cme.wsjkw.zj.gov.cn/kjptwsw进行登录,输入账号和密码登 录后在左侧菜单选择"市级项目申报系统"通过"机构/账号管理" 进行创建。
单位用户请注意: 同一浏览器会自动记录 cookie信息,因此一次只能跳 转至"市级项目申报系统"或"省级项目申报系统"的其中之一。若想进
6
入另一个申报系统需要关闭浏览器所有页面重新打开。
二、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如何查找已申报的2021年市级继教项目
1、项目负责人查询2021年已申报项目:
登录地市申报系统后,点击"项目申报与备案"-"新项目申报",选
择年份为"2021年",可以查询去年提交的项目信息.

2、单位查询2021年已申报项目:
在"执行情况反馈"页面可查询2021年的立项项目名单。

单位查看详细项目内容明细:
点击"项目审批"→ 已审批项目页面进行年度选择,查询2021年项目,可双击查 询

咨询电话: 0571-87062722
附件2
温州市申报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包括备案项目)
申报单位(加盖公章):
汇总表
年 月 日
共计新申报项目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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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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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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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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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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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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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学分(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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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学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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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招生人数 ( 人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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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方式 (线上或线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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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同时申报2022 年省级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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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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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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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××××××的研究 进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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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×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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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×××××8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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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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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内科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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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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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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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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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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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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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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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计申请备案项目( )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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